索 引 号 15010215253100ZB/2017-00636 发布机构 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H7N9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主 题 词 文    号 多政办发〔2017〕81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题材分类 政府办文件
生成日期 2017-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H7N9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入春以来,全国已有17个省市报告了H7N9感染病例和死亡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已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H7N9疫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H7N9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不能掉以轻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狠抓措施落实,扎实做好防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暂停调入外来活禽,确需要调入活禽的,调运方(货主、商贩)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测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并严格执行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间的饲料、饲养管理等费用由调运方(货主、商贩)承担。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

  农牧业、卫计、食药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互通、及时准确、同级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防控合作机制,加强部门会商,及时研判防控形势,强化信息沟通和措施联动。要加强督促检查,农牧部门要联合卫计、食药工商质监、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H7N9防控督导,指导各乡镇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查漏补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一旦出现新发H7N9病例,农牧业、卫计等部门要按照“三同时”(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监测排查、同时开展应急处置)原则,有效开展监测排查和应急处置。

  三、进一步落实活禽市场防控措施

  农牧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卫计、食药工商质监、林业、公安等部门加强活禽市场监管,努力降低病毒在活禽市场向人传播的风险。要督促活禽交易场所落实休市、清洗、消毒等措施,推动建立活禽交易场所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措施;启动自治区指定通道大河口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和十五号临时消毒检查站,加强对来往车辆的检查,严禁外来活禽进入我县,并做好消毒、登记工作。同时在通往盟外的其它主要路口设立指示牌,引导运载活禽的车辆通过指定通道(绿色通道)进入我县。县、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加大辖区内的巡查力度,加强对销售活禽流动摊贩的管理,对违规销售活禽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强化监测与春季集中免疫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全面加强H7N9监测与疫情排查工作,重点对候鸟迁徙地、规模养禽场、活禽交易市场、水网密集区等重点地区的采样监测和疫情排查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处置。同时,加快春季集中免疫进度,适时开展免疫效果监测,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达到100%,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农牧、卫计等部门要利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减少接触活禽,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生产者的依规操作意识,降低暴露和感染风险。要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把握好宣传尺度,发现不实信息和谣言炒作,要及时加以处置。

  六、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当前H7N9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自治区、盟级有关要求,健全完善应急机制,充实应急物资和技术储备,强化应急值守,严格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




索  引  号 15010215253100ZB/2017-00636 机构分类 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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